您的位置:首页 > 县市区频道 > 三河 > 政务 > 政府发文 >  正文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

 

 

2008-01-24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市出生人口质量,保障母婴健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免费婚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婚检对象

    在三河市婚姻登记处准备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

    二、免费婚检项目

    婚检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或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婚检的项目由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和省卫生厅有关规定,结合三河实际情况统一确定,具体为: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胸透、淋病筛查、梅毒筛查、霉菌滴虫检查、围婚教育。彩超任选一组:子宫附件、乳腺、甲状腺、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膀胱。

    三、免费婚检实施单位

    市妇幼保健院免费婚检服务中心(市民政局西侧路南)。

    四、具体操作办法

    由市婚姻登记处将“免费婚检凭证”发放给准备登记结婚并自愿婚检的男女,男女双方凭“免费婚检凭证”到市免费婚检服务中心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持体检证明到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五、施行时间

    免费婚检工作自2007年5月8日起正式施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免费婚检工作。为使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实施,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要切实加强对免费婚检工作的领导,研究免费婚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积极探索婚前保健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将婚前保健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力争使我市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强化职责,切实把免费婚检工作落到实处。各镇区、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和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服务措施,推动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开展。

    1、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婚检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免费开展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的精神,积极开展免费婚检,制定婚前保健工作制度和婚检操作常规;确定全市免费婚检项目,开展婚育指导和卫生咨询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咨询和宣传工作。

    2、市民政部门要结合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婚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做好宣传手册、“免费婚检凭证”的发放等工作,鼓励和倡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与免费婚检。

     3、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落实免费婚检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4、市人口和计生部门要配合做好婚前保健宣传资料的编写工作,通过计划生育网络,结合开展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等“五期”教育,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咨询等相关服务。积极做好出生缺陷预防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重要性的认识。

    5、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利用健全的组织网络,加强对各自服务对象有关婚检工作的宣传,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

    (三)加大宣传,营造自觉参加免费婚检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免费婚检工作的宣传,扭转群众对婚检工作的认识误区,提高主动参与保健服务的意识。要结合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责,通过公益广告、举办讲座和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宣传免费婚检工作和有关婚育知识,积极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使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和免费婚检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婚检成为新婚夫妇的自觉行为。



 
  打印】【 】【关闭】【顶部